把侮辱谩骂警察的从重情节拿掉?赵宏教授的提议,真的没搞懂警察执法的特殊性! 这根本不是“区别对待”,而是对执法权的底线守护。 警察是和平年代直面危险的人,执法时被辱骂挑衅,不仅是对个人的不尊重,更是在挑战法律权威——要是骂警察和骂普通人后果一样,谁还会敬畏执法? 法律早有明确,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本就该从重处罚,这不是特权,是给执法者的“撑腰符”。 试想一下,要是连维护秩序的人都能被随意挑衅,没人敢硬气执法,最终吃亏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所谓“平等”,不该是拉低执法保护,而是让挑衅执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你支持拿掉这项从重情节吗?觉得该怎么平衡执法保护和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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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名了,也到了该臭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