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女子将亡夫留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儿子,谁知现任丈夫却以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份额。儿子明确表示愿意放弃女子名下一套房的继承权,希望继父不要从中阻止,但继父却不听劝,坚持要求分割房产份额。无奈之下,女子儿子只能将继父告上法院。(来源:裁判文书网,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据悉,此前张女士与丈夫王某、儿子小王一直居住在单位分的一居室内,承租人是王某。后来这套房被拆迁了,王某分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再后来,王某因病去世,张女士改嫁给了李某,和李某共同居住在张女士婚前的一套房子里,而小王独自居住在王某分到的那套两居室内。 这套两居室打根儿起就跟李某没关系,明眼人都能看明白。房子是张女士亡夫王某单位分房拆迁来的,王某去世后才有的这桩婚事,怎么就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李某的心思藏都藏不住,无非是瞅着房子值钱,想咬一口。小王都退一步了,愿意放弃母亲名下房产的继承权,这诚意够足了吧?可李某偏不依,铁了心要分走一半,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法律上早有明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写得清清楚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套两居室是王某的遗产,跟张女士再婚的丈夫李某八竿子打不着。就算张女士要过户给儿子,也是合理合法的继承安排,李某压根没资格指手画脚。 再看看实际情况,这些年小王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李某和张女士住的是张女士婚前的房子,李某没在这套两居室里花过一分钱、出过一点力,凭什么要求分割? 法庭上讲究证据,李某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贡献的材料。相反,张女士和小王能提供拆迁协议、王某的死亡证明、房屋居住记录等一堆证据,把事实摆得明明白白。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的诉求不成立,房子归小王所有。这判决结果大快人心,也给那些想靠婚姻占便宜、觊觎别人婚前财产的人提了个醒:别做白日梦,法律不会惯着贪心的人。 婚姻本该是基于爱和信任的结合,可李某的做法,把婚姻当成了谋财的工具。这样的婚姻,就算没这场房产纠纷,也很难长久。 张女士也是倒霉,第一段婚姻失去丈夫,好不容易再婚想求个安稳,没成想遇到这么个贪心的人,最后还得闹到法庭上,伤透了心。 小王为了维护母亲和父亲留下的财产,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这份孝心和担当值得称赞。要是人人都能像他这样,面对不公不退缩,那些贪心的人也不敢这么嚣张。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婚前财产一定要划分清楚,必要时可以做个公证。别等到婚后出了纠纷才后悔,到时候不仅伤感情,还得费钱费力打官司。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婚房产权过户 离婚房产判决 遗产归儿子 丈夫财产 离婚房产补偿 不动产过户 婚内转移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