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律师举报揭露赵震雄少年犯前科的记者,称违反《少年法》】 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一位律师以违反《少年法》为由,举报了最初报道赵震雄有"少年犯前科"的记者。法务法人湖仁的律师金京浩(音译)于7日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帖,称最早报道赵震雄少年犯前科的Dispatch社两名记者"违反了《少年法》第70条"。金律师主张称:"(记者)将30年前被封存的判决书翻找出来,公之于众。这是戴着新闻主义面具的明目张胆的暴行。"他还指出:"社会艰难地决定给予未成熟的灵魂'重新开始的机会',这正是制定《少年法》的宗旨所在。"并质疑道:"挖掘30年前一名高中生的过错,果真是2025年大众所必需的'知情权'吗?"金律师接着强调:"《少年法》第70条严格禁止相关机关回应关于少年事件的查询。这是因为法律承认,泄露记录本身可能成为断绝一个人社会生命的凶器。如果记者是通过公务员或内部相关人员获取了这些被禁止的信息,那么这就不是采访,而是非法穿透法律所保护之防御墙的犯罪行为。"他批评道:"本次事件的本质并非'揭露知名演员的过去',而是'商业偷窥癖'嘲弄了法治主义。如果为了点击量而强行打开法律关闭的大门之行为得到容忍,我们社会的矫正系统将崩溃。若因一次失误就要终生受到监视,谁还会梦想改过自新?"同时他补充道:"调查机关必须彻底查明记者获取信息的途径","这不是为了保护特定艺人。是为了给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错误媒体权力敲响警钟。"此前,金律师也在6日通过社交媒体发表了一篇题为《2025年的大韩民国,将冉·阿让再次送回了监狱》的专栏文章。他在该专栏中主张道:"正如冉·阿让在19年牢狱之灾后成为马德兰市长救助贫民一样,赵震雄也通过演戏这一艺术,为大众提供了慰藉和快乐,过着改过自新的生活。但是,当今的大众舆论和媒体却成了21世纪的沙威,对他进行追捕。"他还表明了辩护立场:"(舆论和媒体)没有将过去的过错与现在的成就分开,而是烙下了'一次是罪人,永远是罪人'的烙印,最终下达了社会性死刑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