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倒了,车停了一下。 就那一下,我以为他但凡是个人,会下车。 结果,他只是从车窗里探出头,看了一眼,然后一脚油门,跑了。 我跟你讲,真正让我后背发凉的,不是撞车那一瞬间的巨响。 是这一眼。 是这一眼之后的油门声。 这一眼,说明他脑子清醒,他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甚至有零点几秒的时间,去“评估”一下那个躺在地上的人,去计算自己的逃跑路线。 这不是慌乱。 真正的慌乱,是吓得手抖,赶紧摸手机打120。 真正的慌乱,是冲下车,对着伤者大喊“你怎么样!” 他这个,叫盘算。 叫权衡利弊。 叫把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跟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麻烦”放在天平上称了称。 结果,人命,轻了。 从他重新踩下油门那一刻起,这事儿的性质就全变了。 这已经不是一场“交通事故”了。 这是一场人性的“肇事逃逸”。 车跑了,有天眼恢恢。 可那颗烂掉的心,跑丢的良心,上哪儿追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