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买下6楼房屋,给父母住! 结果邻居直接拒绝给用, 补交9万7分摊费都遭拒,罪魁祸首竟是原房主。 谁能想到,原房主当初不仅坚决反对装电梯,还百般阻挠拖慢工期,让邻居们多花了误工费、损耗费,硬生生熬了大半年才装好! 高女士想着补钱就能用,却没顾及邻居们当初的糟心付出——人家凭啥让“坐享其成”的新业主免费享受成果? 这事儿真没法简单判对错:法律上,买房就得承继原业主的权利义务,原房主没交钱没同意,新业主自然没天然使用权! 情理上,高女士和父母也是无辜的,想让老人少爬楼的心思完全能理解。最终“补分摊费+给额外补偿”的和解,才算兼顾了法理与人情! 买二手房真不能只看房价和户型,加装电梯、物业费欠缴、邻里纠纷这些“隐性坑”,不提前查个底朝天,入住后迟早掉坑里!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