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教授最近说的话真挺让人警醒的——国内有些高校法学院里,确实有一批人不对劲,根本不是真心做学问、护权益,反而跟着外来的歪风跑,成了某些不良倾向的代言人。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最近,沈逸教授在一次讨论中抛出了一个挺尖锐的观点,说得不少人心里一沉。 他提到,现在国内一些高校的法学院里,确实有那么一批人“不对劲”——他们看起来在做学问、讲维权,可心思似乎没完全放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反而像是跟着外边刮来的风跑,不知不觉就成了某些外来倾向的代言人。 这话听着有些重,但仔细一想,结合最近几年学术圈和法律实务中冒出的一些问题,还真让人不得不警醒。 就拿学术风气来说吧。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口气通报了36起学术不端的案件,涉及51人,里头包括买卖论文、抄袭剽窃这些老毛病。这虽然不全是法学院的事,但学术生态的水如果浑了,哪个池子都难保清澈。 更具体一点的例子,像武汉大学杨某媛那篇引发争议的论文,里头居然自创了一部《离婚法》,还把新中国成立的年份错写成1049年,加上数据造假的嫌疑,整个事情就显得有点离谱。 这些虽然是个例,但反映出一个问题:如果连基本的学术严谨都守不住,还谈什么研究真问题、服务现实呢? 沈逸教授点出的“欧美法律神学化”,恰恰戳中了另一种倾向。他说,现在有些法学学者,把西方特别是欧美那套法律模式捧得太高,几乎当成不容置疑的“神学”来膜拜,却很少低头看看中国的土壤和实际需要。 这种盲目推崇,表面上看是学术开放,实则可能脱离国情,甚至误导实践。举个例子,美国加州几年前把950美元以下的盗窃罪从重罪降为轻罪,初衷可能是减轻司法压力、体现“进步”,但结果呢? 从2019到2022年,加州的财产犯罪率上升了20.7%。这个数据未必能简单归因于这一项改革,但它确实提醒我们:法律不是摆在玻璃柜里的摆设,它的每一个调整,都得考虑社会真实的反应和代价。 如果咱们的学者只顾着引经据典、搬运外来理论,而不去深入分析这些制度在当地的实际效果和适用条件,那所谓的“研究”就容易变成空中楼阁。 当然,指出问题不是为了全盘否定。中国法学这些年的发展有目共睹,一大批扎实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在默默耕耘。但沈逸教授的提醒,更像是一记警钟:在全球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如何保持学术的自主性和现实的关照,可能是个长期的课题。 尤其法学院,它培养的不只是懂条文的人,更是未来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如果教育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传递着“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信号,那很可能影响一代法律人对本土问题的感知力和解决能力。 好在,各方面已经行动起来。针对学术不端,教育部早就实施了学位论文抽检,知网也推出了“学术雷达”这类AI检测工具辅助查重打假;清华大学甚至试点起了“学术履历区块链存证系统”,用技术手段给学术诚信加把锁。 这些举措虽然主要针对学术规范,但也从根子上在净化研究环境。而对于法学教育和研究方向的引导,更多还是依靠学术共同体自身的反思与调整——比如强化实证研究,鼓励深入基层调研,在比较法学习中更注重批判性分析,而非简单移植。 说到底,法学是门实践的学问。它需要开放视野,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落脚点永远应该是脚下这片土地的真实问题。 沈逸教授的发言之所以引起共鸣,或许正是因为他触碰到了这个痛点:当我们在谈论法律、研究制度时,究竟是为了追求某种理论上的“完美图景”,还是为了回应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个根本问题若模糊了,学术就容易迷失,教育就可能走偏。 眼下,中国正处在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的阶段,社会矛盾多元,新兴领域不断出现法律空白,这其实给法学研究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舞台。 关键在于,学者们能否沉下心来,把论文写在中国的大地上,用扎实的研究支撑制度的完善,而不是仅仅充当外来理论的“转述者”或“搬运工”。这条路不容易,需要抵制快餐式的学术产出,也需要警惕那种披着学术外衣的盲目跟风。 回头再看沈逸教授的那段话,它更像是一种呼吁——呼吁法学界在开放中保持清醒,在借鉴中坚守主体性。毕竟,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本身。 中国的法治道路,终究需要中国人自己一步步摸索出来,法学院里的思考与声音,理应成为这个过程里扎实而明亮的灯火。

用户11xxx95
沈逸一句话戳穿本质:被利益绑死的立场,根本没道理可讲! 某宏教授拿着国外资助,嘴上喊着“人权法治”,实际全是利己主张,说白了就是利益傀儡。学术合作本是双向共赢的好事,可一旦丢了国家底线,就成了别人搞意识形态渗透的工具。
用户14xxx14
教育界需要大扫除!
蒼穹之燼
搞不明白学法的留学是为什么?
想要没有羁绊的自由
光查学生没用的,得一起查教课的老师。一个老师歪了,带歪几代几百名学生。
李军基础
说得对[点赞][点赞]
小明
沽名钓誉,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