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女子的照片被人盗用并配文“提供有偿服务”,后骚扰者络绎不绝,导致女子被公司罚款5000元,后来连工作都没了,家庭也因此破裂。不仅如此,造谣者还坚称与女子是恋人关系,因为分手才报复的,可女子压根不认识造谣者。女子不堪压力,写下遗书吞服安眠药自杀,所幸被救了回来。后来女子虽然起诉造谣者获赔20万元,但造谣者身无分文,仅被拘留了15日以及登报公开道歉。(来源:榴花直播) 林女士长得十分漂亮,身材也不错,她偶尔会在朋友圈晒一些自拍照。2021年的一天,林女士正在公司上班,她的手机微信突然收到了几十条陌生好友申请,备注是:“外网有你的照片,加我私聊。”“你的照片在网上火了。” 林女士感到莫名其妙,自己的照片只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一发,从来没发过外网,但出于好奇她还是选择与陌生人沟通,想了解清楚真相。 令她没想到的是,通过陌生人提供的一些截图,以及电话联系解释,林女士才得知自己的生活照被人配上了“有偿服务”的露骨文字,甚至底下还有联系方式,评论区内全是不堪入目的留言。 林女士不知道是谁将她的照片这样恶搞到外网,可还没等林女士有所动作,有公司同事突然传来消息,说有个公司客户询问林女士网上的是不是真的。 随后不久,公司就给林女士发了一份处罚通知,称林女士的私人生活照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舆论,已经影响了公司的形象,所以对其罚款5000元,并警告一次。 公司的处罚让林女士既气愤又无奈,最后她只能选择辞职。 然而林女士虽然辞职了,但那些照片的影响一直都在,而且也越演越烈,网上又出现了带林女士头像的不雅照片,虽然一看就是P的,但很多人信以为真,就连孩子幼儿园的家长群都在疯传此事。 这个时候作为丈夫,本应该坚定地站在林女士这边,给予信任和关爱,可丈夫也开始怀疑林女士生活不检点,这让林女士心灰意冷,最终选择了离婚。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林女士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林女士也报警了,但由于那些照片都是发在外网上的,警方也束手无策。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得自己寻找那名造谣者。 林女士自己开了小号去各大网站蹲点,最终蹲到了一个可疑账号。随后林女士通过录屏,搜索IP地址等将一系列的证据交给了警方。 同时,林女士将证据发布到网上,试图还自己一个清白,可没想到网上一群人开始对林女士实施受害者有罪论,不论林女士如何解释,他们就相信造谣者的话。 2023年,警方终于将造谣者黄某抓获归案。林女士与黄某也达成了协议,要求黄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林女士的名誉。 可没想到,黄某并未赔礼道歉。后警方对黄某采取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林女士这边也提起了诉讼,要求黄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应当公开道歉并赔偿林女士20万元。万万没想到,黄某竟然提起上诉,称自己和林女士原本是恋人关系,因为林女士抛弃了他和别人结婚生子,所以才想要报复。 林女士看到黄某的上诉状后,简直气坏了。林女士表示:我连他是谁都不认识,怎么会是恋人? 一次次被造谣,一次次努力澄清,这两年时间让林女士逐渐精神恍惚,她不堪重负写下了遗书,吞了大量安眠药,打算离开这个让她痛苦的世界。幸好家人发现得早,将她救了回来。 后来二审开庭,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黄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林女士20万元。可案件虽然胜诉了,但林女士在申请执行时发现,黄某连一点财产都没有,所以这20万元赔偿无疑成了空头支票。 有不少网友表示,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然而从这个案件来看,就算辟谣了,也有很多人会受害者有罪论,这就是人性的恶。 还有网友建议,造谣导致他人家破人亡的,必须判刑,否则让人难以释怀。 那造谣诽谤如何才能定罪量刑?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中“情节严重”是指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林女士曾因黄某给她造黄谣服安眠药自杀,而林女士的工作、家庭都是因为黄某给她造黄谣而没了。 由此可见,黄某的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因此,林女士的确可以指控黄某构成诽谤罪。 不过,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必须有受害责任林女士自行搜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目前,林女士已经向法院申请了执行悬赏,希望有人能提供黄某的财产线索,以便执行那20万元的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