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打拼多年买房安家,刚搬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九年。直到儿子要结婚,他才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这房子是我和老伴熬了十几年才换来的,她走了九年,现在儿子结婚要用房,亲姐姐却要来分一杯羹,这心也太狠了!”江苏昆山的郑先生说起这段经历,声音里满是委屈与无奈。 一套承载着夫妻半生心血的新房,本该是儿子新婚的港湾,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继承纠纷,成了撕裂亲情的导火索,也让无数网友唏嘘不已。 2016年,对郑先生来说是悲喜交织的一年。他和妻子从农村来到昆山打拼,省吃俭用十几年,终于攒够钱买下一套期房。 签购房合同那天,夫妻俩握着薄薄几页纸,手都在发抖,一遍遍规划着装修后的生活:儿子有了自己的房间,周末能邀亲戚来做客,再也不用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了。 可命运的玩笑来得猝不及防,新房买完刚一个月,妻子突发重病,短短几天就抢救无效离世。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郑先生天塌地陷,原本充满希望的新家,瞬间变成了触景生情的伤心地。房子如期交付,他却没心思收房、装修,只用一把锁将新房锁了起来,也锁住了那段痛苦的回忆,这一锁就是九年。 九年里,郑先生独自拉扯儿子长大,日子过得拮据又辛苦。直到2025年,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女方明确要求有房才能领证。 看着儿子焦急的模样,郑先生咬咬牙,决定直面那段尘封的过往,尽快把房产证办下来过户给儿子。 可他带着购房合同、妻子死亡证明等材料赶到房产中心时,工作人员的话让他瞬间蒙了:“这是婚内共同财产,你妻子的那部分份额属于遗产,得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才能过户。” 郑先生原本以为,妻子不在了,房子自然该归自己和儿子,从没考虑过还有其他继承人。还没等他理清头绪,平时很少来往的妻姐就主动找上门,开门见山要分房:“我妹妹也有房子的份额,她走了,我作为姐姐也是法定继承人,该我的份一分都不能少!” 看着妻姐寸步不让的态度,郑先生又气又寒,这些年他独自养孩子、扛家计,妻姐从没伸过手帮衬,如今却盯着房子不放。更棘手的是,妻子的弟弟早就失联,连人影都找不到,房产证办理陷入僵局。 无奈之下,郑先生只能咨询律师,这才弄明白其中的门道。原来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一半份额归郑先生,另一半属于遗产。 由于妻子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郑先生、儿子和当时仍在世的岳母。关键在于,岳母在女儿去世后、遗产分割前也离世了,她本该继承的份额就转给了自己的继承人,也就是妻姐和小舅子,这在法律上叫“转继承”,也是妻姐能要求分房的底气。 事情最终闹到了法院,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房子归郑先生所有,但他要向妻姐等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款。为了凑齐这笔钱,郑先生不得不四处向亲友借钱,虽然保住了房子,却也为这段破碎的亲情买了单。 这起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炸开了锅,看法截然不同。不少网友替郑先生抱不平:“太寒心了!妹妹尸骨未寒,姐夫独自养大儿子,现在儿子结婚要用房,做姐姐的不帮忙就算了,还来抢房子,亲情在利益面前太廉价了。” 还有网友算清了份额:“妻姐最多只能拿到十二分之一的份额,为了这点钱撕破脸,太不值当。”但也有理性的网友表示:“从法律上讲,妻姐确实有继承权,她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出在没提前立遗嘱。” 一位律师网友分享了类似案例:“之前有当事人因为没立遗嘱,母亲的房子被继父的子女分走大半,提前立遗嘱才是避免纠纷的关键。” 其实这起纠纷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亲情在现实利益面前的脆弱,也暴露了很多家庭的通病——忌讳立遗嘱,觉得不吉利。 可现实是,法律是底线,亲情需要呵护,提前做好财产规划从来不是对亲情的亵渎,而是对家人的保护。 郑先生的经历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人生无常,对于房产这样的大额资产,提前理清继承问题,才能避免日后亲人反目,让原本承载幸福的房子,不至于变成撕裂亲情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