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实施:避孕药品和用具征税在即 2026年起避孕药品及用具征收增值税:政策调整与多维度影响深度解析 根据202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原《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的条款将被正式取消。这一政策调整标志着我国税制改革向规范化、统一化迈出关键一步,但同时也引发了市场、社会及公共健康领域的广泛关注。 税率结构与实施细则 新法实施后,避孕药品及用具将按商品类别适用增值税税率。西药、中成药通常执行16%税率,中草药为13%,而避孕用具可能参照医疗器械标准执行。企业需严格区分商品类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确保税务合规。例如,药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3%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则需按具体商品税率核算。 市场与社会影响 生产企业面临成本上升压力,部分产品终端价格或上涨10%-15%,直接影响低收入群体及年轻消费者的购买能力。社会层面,价格敏感人群可能转向非安全避孕方式,增加意外怀孕及人工流产风险,对女性健康及家庭稳定构成潜在威胁。此外,政策调整折射出宏观生育政策导向的转变——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但单纯依赖税负调整难以解决育儿成本高、托育资源短缺等深层矛盾。 企业应对与政策建议 企业可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如选择能提供足额进项发票的供应商)、利用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拆分业务模块等方式降低税负。专家建议,政策调整需配套兜底措施,如对低收入群体实施补贴、扩大公共免费避孕药具发放范围等,以平衡财政收入与民生保障。 此次税改标志着我国税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但其实际效应需持续观察市场反应及社会反馈,方能实现政策初衷与民生需求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