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闪婚1月离婚20万彩礼能要回吗】闪婚闪离20万彩礼被判全返还近日,贵州省高

小飞商贸 2025-12-02 02:14:00

【3天闪婚1月离婚20万彩礼能要回吗】闪婚闪离20万彩礼被判全返还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典型案例。2024年3月1日周某某与朱某某通过中介公司相亲认识,3月4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周某某支付朱某某彩礼20万元。3月14日,朱某某以旅游为由离开周某某,经周某某多次催促要求朱某某返回与其共同生活,朱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未返回。4月13日,朱某某返回周某某处,因双方发生争执,朱某某再次离开周某某,并于同月15日微信告知周某某要与其离婚。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返还全部彩礼。 审理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双方从相识至办理结婚登记再到分居生活仅短暂的十余天时间,虽双方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共同相处时间较短,双方也未共同孕育子女,无感情基础。朱某某自离开周某某后,一直未与周某某进行有效的感情交流与沟通,并未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未实际共同生活,故对周某某要求离婚之诉请,予以支持。对周某某要求返还彩礼的问题,本案中,双方在交付20万元时即明确约定为彩礼,朱某某收取20万元彩礼后未置办嫁妆也未将该笔款项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结合双方未共同孕育子女、未实际共同生活等情况,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由朱某某返还周某某彩礼20万元。@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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