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话筒罚9万!烧烤店"驻唱引流"踩雷,江苏徐州“鑫牙缝烧烤”因在店内搞演出吸引顾客,被文旅局没收话筒、音箱,还罚款9万元!这事最近在网上吵翻了——有人觉得“小题大做”,有人赞“执法必严”。其实这不是个案,多地餐饮、酒吧都因同类操作被罚过。本文就用大白话拆解:为啥撸串配唱歌也算“违法演出”?法律红线到底在哪?老板们该怎么合规搞氛围?看完这篇,再也不用怕踩坑! 一、事件还原:烧烤店加个驻唱,竟赔了9万? 最近徐州吃货圈炸了个大瓜:火遍当地的“鑫牙缝烧烤”,不是因为羊肉串好吃上热搜,而是因为一张9万元的罚单! 根据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处罚公示,11月18日他们给这家烧烤店下了行政处罚书:没收1个话筒、1个音箱,再罚款9万元。罪名很明确——“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可能有人会问:不就是店里请个歌手唱唱歌,活跃下气氛让大家多撸几串吗?怎么就成“擅自演出”了?这里得说清楚:执法人员查到,这家烧烤店不仅设了简易舞台,歌手是有偿表演,而且核心目的是通过演出吸引顾客消费,完全符合“营业性演出”的定义。更关键的是,店家既没拿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也没委托有资质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纯属“无证经营”。 有意思的是,这事曝光后,店家在11月27日发了公开致歉,但没说具体错在哪、以后怎么改。网友调侃:“这道歉更像危机公关,9万块罚款才是最实在的‘教训’”。其实不止这家,之前湘潭有家音乐餐吧因同样问题被罚5万,六盘水一家餐吧认错态度好才罚了5000块,可见处罚轻重全看违法情节 。 二、法律拆解:为啥罚9万?这些规矩老板必须懂 很多老板觉得“我开个店,请人唱唱歌而已,至于吗?”但法律还真就有明确规定,这9万罚款可不是“乱开”的,咱们用大白话捋清楚3个核心问题: 1. 啥叫“营业性演出”?不是只有大剧院才叫演出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现场文艺表演,都算营业性演出。比如: - 烧烤店请歌手唱歌引流、促消费; - 酒吧请乐队驻唱、提高酒水销量; - 餐厅搞曲艺表演、吸引顾客打卡。 哪怕没单独收“门票钱”,只要演出是为了赚钱,就属于这个范畴。 2. 餐饮老板为啥不能自己搞演出? 法规明确说了:烧烤店、酒吧、饭店这些“非演出场所”,想搞营业性演出,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要么委托有资质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申请许可证可不简单,得满足消防安全标准、演出内容合法、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等条件,不是随便填张表就行。 而“鑫牙缝烧烤”啥手续都没有,直接请人演出,属于“擅自举办”,刚好撞到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枪口上 。 3. 9万罚款怎么算出来的? 法规规定:擅自搞营业性演出,有违法所得的,处8-10倍罚款;没违法所得或不足1万的,处5-10万罚款 。这家烧烤店被罚9万,大概率是要么违法所得不低,要么演出持续时间长、规模不小,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况。 这里要提醒各位老板:别心存侥幸!文旅部门现在监管越来越严,不管是“猛男热舞”还是“民谣驻唱”,只要没资质,都可能被查。之前西双版纳有家“猛男餐厅”,因为演出内容出格,不仅被罚10万,还被吊销了许可证,比这还惨。 三、网友吵翻了:9万罚款是“执法太严”还是“活该”? 这事一曝光,评论区直接炸成了“辩论赛”,两大阵营吵得不可开交: 支持处罚的网友:“无规矩不成方圆,该罚!” “早就该管管了!有些店的‘演出’越来越低俗,甚至打擦边球,影响风气,罚9万能杀鸡儆猴”; “别觉得委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企业违法要罚,小商户也不能例外,不然市场就乱了”; “我去过不少这种店,演出时噪音大、人又挤,消防安全根本没保障,罚款是为了规范,也是为了消费者安全”。 觉得“罚太重”的网友:“小商户太难了,能不能手下留情?” “烧烤店本来利润就薄,9万罚款得烤多少串羊肉串才能赚回来?有点小题大做了”; “很多老板根本不知道还有这规定,能不能先宣传教育,再罚款?直接罚9万,有点太苛刻”; 还有网友提出折中观点:“法规是好的,但能不能给小商户简化流程?比如临时搞个小型演出,整个‘简易备案’,别一上来就罚这么多”。 徐州烧烤店这9万罚单,给所有餐饮、娱乐行业老板敲了个警钟:生意再难,也不能碰法律红线。想通过演出吸引顾客、搞创新,这思路没问题,但得先把手续办齐——要么找有资质的经纪公司合作,要么按规定申请许可证,别抱着“没人查”的侥幸心理。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这9万罚款合理吗?如果你是烧烤店老板,想搞演出引流,会愿意花时间、花钱办许可证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