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回家后和丈夫大吵一架,争执中,女子扬手给了丈夫一巴掌,没想到,丈夫反手还了她一巴掌,还把她打成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下性质彻底变了,检察院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可丈夫一方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顶多算防卫过当。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2025年1月23号晚上8点,胡某站在公司楼下,搓着冻红的手给丈夫陈某打电话。 她等公交等了半天都不来,天冷得实在遭不住了,就想让丈夫开车过来接她。 然而,几通电话打去,却始终没人接,这让胡某十分火大,心里那股子火噌地窜了上来。 她心想:这陈某到底干啥呢?怎么偏偏在她需要的时候联系不上?要这丈夫有啥用啊! 等胡某回到家,过了一阵,丈夫陈某也回来了,胡某脸一黑,开始找丈夫算账。 她噼里啪啦一顿输出,说这大冷天的,我想着让你开车接我一下,你倒好,死活不接电话,你咋老是关键时候掉链子? 陈某无奈解释,说自己也有工作在身,没注意手机,你自己打个车回来不是一样的吗?至于吗? 这句话瞬间点燃了胡某的怒火,她为了省钱,压根不舍得打车,平常能坐公交就坐公交,她为了啥,不就是为了这个家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 胡某一气之下冲上去,抬手就往丈夫脸上甩了个耳光。 "啪"的一声脆响,陈某的脸偏向一边,嘴角火辣辣地疼。 你敢打我?陈某摸着发烫的脸,眼睛瞪得通红。他猛地站起来,抡起胳膊反手就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用足了力气,胡某只觉得左耳嗡的一声… 她踉跄着扶住墙,眼泪刷地流下来,不可置信地说:你……你打我? 陈某喘着粗气,指着她吼:再闹试试! 胡某被打后上去对着陈某继续抓扯,后来被家里人拉开后,才停止了这场闹剧,陈某心里也堵得慌,直接摔门离去了。 第二天早上,胡某的左耳还在嗡嗡响,像塞了团棉花。她请假去了医院,检查结果让她愣住了。 丈夫这一巴掌,竟把她打到耳膜穿孔。 胡某摸着肿起的脸,越想越委屈。当初恋爱时,陈某连她咳嗽一声都要紧张半天,现在居然敢对她下这种狠手! 鉴定显示,胡某的耳膜穿孔属于轻伤二级,这已经触犯了刑法。 检察院认为,陈某故意动手把媳妇胡某打成轻伤二级,得按故意伤害罪治他。 开庭时,陈某自己认了,说对检察院说的罪名、事实和量刑建议都没意见,还签了认罪认罚的字据,庭审时也没反驳。 不过,陈某的律师认为,这是夫妻吵架引发的,胡某先动手打的陈某,陈某后来还手算是“正当防卫”,顶多算“防卫过当”,应该轻判甚至判缓刑。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胡某左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情形。 法官审理认为,陈某虽称“她先动手”,但他的反击行为并非本能躲避或制止,而是主动发力击打特定部位,符合“明知会致伤仍实施”的故意伤害主观要件。 报告明确耳膜穿孔由陈某的巴掌直接造成,排除其他致伤可能,形成完整因果链条。 胡某的首次耳光虽属家庭纠纷中的轻微暴力,但侵害已随动作结束而终止。陈某的反击属于事后攻击,不符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要件,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 法官指出,正当防卫,指得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她打你一巴掌后,侵害已经结束了,你这时候还手,那就属于故意伤害了。 胡某坐在原告席上,听着这些法律术语,心情复杂,好好的夫妻,现在却要坐在法庭上对簿公堂… 不过,法律不讲人情,证据链完整,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陈某是主动投案,老老实实交代了事情经过,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发落。再加上他认了罪认了罚,法律上也给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拘役6个月。 这个案子,也折射出一个典型的认知误区,那就是“不是谁先动手谁有错”。 胡某虽然先动手,但法律评价需区分“事出有因”与“正当防卫”。本案中,陈某的过度反击超出合理限度,所以需要独立担责。 综合来看,案子是因为夫妻矛盾起的,但动手打人致轻伤就是犯法,得担刑责。 简单说,夫妻吵架归吵架,动手就得负法律责任。陈某这事儿,哪怕先挨了一下,也不能以牙还牙下狠手,法律可不认这种互相伤害。 有人认为,此案判决有失偏颇,男方因女方先动手打人,不得不还击,只是失手致女方受伤,并非故意,只能说过失致人受伤。 两口子困索碎事吵架依正常,老婆打了老公一巴掌,这位老公还真下得去狠手,一巴掌打出来一个轻伤二级,这也太厉害了,怎么一点夫妻情面也不讲,生活之间的小事因为动手,处犯了刑法,被拘役六个月,出来后,夫妻还能合好吗?真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短笛
攻击已经停止了,所以不算反击[滑稽笑],那龙哥岂不是冤枉,他被杀的时候可是在逃跑的时候啊,不止停止攻击了,都逃了啊,法官你们能不能统一下标准啊
饕餮之徒 回复 11-24 02:00
按这个思路正当防卫应该是在第二巴掌碰你脸的时候反击!没到脸或者离开了就不能还手了!时间很精确!
短笛 回复 饕餮之徒 11-24 02:05
这是个很考验手速的操作[滑稽笑]
用户98xxx37
有故意伤害行为在前,才有防卫行为在后,这是故意伤害和防卫行为的根本区别。换言之,没有故意伤害行为在前,防卫行为就不会发生,防卫造成故意伤害者咎由自取的伤亡也不会产生。故意伤害是主动侵害,而防卫行为是被迫还击。本案中,法官审理认为,陈某虽称“她先动手”,但他的反击行为并非本能躲避或制止,而是主动发力击打特定部位,符合“明知会致伤仍实施”的故意伤害主观要件。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拘役6个月。一个连故意伤害和防卫行为都分不清的法官!
zheng城哥哥
这法官跟南京法官有的一拼啊
刘建波
只能说:打得好!对于随时动手的仙女们,最好的办法就是饱以铁拳!
放下不快乐 回复 11-24 01:46
你先出手,不然永远没法正当防卫
夕阳余晖
感觉这男的没有错,工作在身,忘了看手机,自已打车回来也有道理,生活互相包容,才能永久。
程晨 回复 11-23 23:33
这是双方都不懂得情绪控制 ,情商不高 ,要是我忙没接 会道歉,出去吃一顿,啥气都没了 。过日子不是谁有理就行。
凉凉 回复 程晨 11-24 01:23
关键是要出去没出去之前她给你一巴掌!那还吃个鸡……
天下星星
这样的事,闹到法院,肯定就是没法一起过了。如果是真的,我喜欢他们没有孩子,不然孩子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政审不合格的阴影。
用户10xxx19
第一巴掌结束了,就是中止,那第二巴掌开始又结束了,也是中止…何时结束啊?
用户10xxx30
离了婚。这娘们要不得。
管中窥苞 回复 我和我 11-24 02:56
阁下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舔王
我和我 回复 11-24 02:45
是这男人要不得吧
reading
为什么不是互殴?
永湿我爱
明显错案 没什么可争论的
晓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欣星
浪费司法资源!
黄海跃
不应该互欧吗,女方也要拘3天
青平
无语!不敢评价!!
用户71xxx28
如果我是男方,坚决上诉,强烈要求法院判处自已十年牢狱,回家没意思,真的受够了!!!
风行天下
离婚吧!
胡子vape
这下好了.老公出来也找不到啥好活.子女不能考工.自个也落个残疾
逆我者 天下共诛之
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这群娘们惯成这个吊样子[打脸]
羽佳
大厂工作上交手机,996。哪有空看手机。
余生勿扰 回复 11-24 01:14
并且还是锁在柜子里面
深思
此案即说,我用拳头猛力砸法官,法官不得还击,只有等待我第二拳砸他时,他要还击必须在我砸中他时,分秒不差,否则早了或迟了就违法了,大家觉得荒唐不荒唐?就事论事,此案判得荒诞!
李大歌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女人总觉得自己能打赢男人。别说体质不对等了,就算同年龄同体质得男女对打,如果男的不留手全力攻击,只需要3-5秒就能将女的打到重伤垂死。而女的就算是拼了狗命也对男的造不成什么大的伤害。
我和我 回复 11-24 02:47
是不是三岁小孩打你一下,你也要还手?
仗义执言
这样的法官办案有点温度好不好?一个简单的家庭纠纷,可能导致家庭解体,以此类推,岂不诉讼不断,整个社会家庭都岌岌可危。
巍少
[害羞][滑稽笑]老人、父女、儿童里面要剥离出“老流氓”、“小仙女”、“精神病人”,它们在享受所谓弱势群体各种优惠政策的代价!反而就应该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涛声依旧
还能怎么说,散了吧
放下不快乐
所以法官是要求我们先下手为强?不然就白挨打?
巍少
老人、妇女、儿童里面要剥离出“老流氓”、“小仙女”、“熊孩子”,它们在享受所谓弱势群体各种优惠政策的代价!反而就应该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抠鼻][抠鼻]
用户98xxx09
奇葩,中式正当防卫请大法官们给大众普法,我等一众臣民好遵法行事
用户10xxx30
不信谣,不传谣都说四川女人地位高不可能会被一掌打得耳穿孔′
用户10xxx19
第一巴掌结束了,就是中止,那第二巴掌开始有结束了也是中止…何时结束啊?
用户10xxx19
法官可以肯定女人打了第一巴掌后就没有第二、三、四巴掌?
网事如烟
确定不是编的?
野狼 回复 11-24 00:23
你以为不是编的?我个人觉得编的,现在各种离间人情世故的文章太多了,西方就这样玩套路,让人们对祖辈传承断裂。
东东
搞事的发言已经结束
半月方塘
法官难啊,还要额外加班给女子做心理辅导
可可西里
家暴的时候 怎么不判那些家暴者严刑
用户10xxx30
这川渝佬太坏了恋爱时说星星月亮你想要都送给你,当你没有利可图的时候一点小事就对你下毒手。
羽佳
是夫妻,不是谁奴隶,大家很忙,你可以打车回去呀。不值当。
会哥哥
六个月后离婚吧
小鱼
怎么确定她停止了?我还说她打完一巴想去找菜刀
用户61xxx30
小便你想说明啥,好像没看懂真的很无语哈,这好像是你的品德吧
用户10xxx31
我想知道,怎样对待正在进行时的耳光进行正当防卫?
余生勿扰
只能是女打男不能男打女
心业
胡乱判
用户10xxx32
治个屁的罪,之前那个12岁女孩被继母虐待的那么惨,跑出去多次,报警多次,治罪了吗???至到最后一次跑出去被警察找到,把她送回魔窟,被继母虐待致死!人死了,才被重视,才知道治继母的罪!
用户14xxx89
肯定离婚哇
用户10xxx86
胡编乱造
用户10xxx38
瞎编乱造
钟滢一生
关键时候你接个电话总行吧,万一出啥事情你不接电话可大可小啊,这个男的真的不配做丈夫和一个娃娃的父亲
用户10xxx35
这法官的判决也太可爱了。
云淡风轻
先动手的还对了?
用户10xxx98
夫妻到头了,
点点
男的不还手女的可能还会打,所以肯定是正当防卫。
麻麻
按这个逻辑,怎么会存在正当防卫呢?别人砍你一刀,那就是伤害停止了,你再反击就是故意伤害了
征程
现在的年轻人不结婚恐怕是对的
Friend
女儿如果拿刀划伤男。男自卫又划伤女,怎么办呀
白狐
看来这俩公婆生肖属狗冲龙![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心生
坐牢的时候女的就会转移财产,出来离婚时毛都不剩了
用户33xxx35
所有的反击基本都是对方停止攻击的时侯才能进行,
用户10xxx13
快L
黑夜
好一个因果关系。
用户11xxx31
什么混蛋逻辑
深秋的黎明
这不是互殴吗
余生勿扰
难怪东南亚大嫂那么火这就是原因之一
冯贝贝
这个婚姻算完了
你眼里的星星亮晶晶
听起来怪怪的,都闹到法院了,还故意伤害,感觉就是常见的家庭纠纷,以前也常见夫妻闹矛盾,两口子撕打一阵的,头破血流的都有,过后又都好好的,闹到法院去只能按干巴巴的法律条文来了,只能说明他们是真没感情了
无语问苍天
不能打车?
陈
那都枪毙。当做典型以后就没有人打架了动手
在水一方
我劈头盖脸打法官也不知道法官会不会还手反击
用户92xxx70
自己家人,打了打了还要弄去拘役,和解啊,不过男人应该让下自己的女人,下手确实重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