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女子深夜出门与情人见面,结果被丈夫发现,随后便开车追了上去,还去撞女子

胡究法 2025-11-22 23:42:14

浙江温州,女子深夜出门与情人见面,结果被丈夫发现,随后便开车追了上去,还去撞女子跟第三者。丈夫仍不解气,又拿出平时干活用的撬棍殴打两人。结果悲剧了,情人被当场打死,女子也因此受了轻伤。事后,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方的家属又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80万,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热度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田某和妻子陈某结婚多年两个人还有了孩子,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两口子不远千里来到温州打工。 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两口子相互鼓励相互支持,虽然生活过得清苦,可是对于未来两个人却充满信心。 经过两个人的打拼,逐渐在温州这个地方站稳了脚,日子也变得越来越好。 可就在这时田某发现, 陈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对他再也不似往日的热情和主动。 男人的第六感告诉他, 陈某可能有事瞒着他。 从那以后田某变经常关注妻子的行踪,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果然被田某发现,陈某与其陌生男子关系暧昧,明显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范围。 2024年8月28日晚,两口子都已经洗刷完了,正准备睡觉,陈某却突然说自己有事情需要出门一趟。 田某嘴巴上答应着,实际上已经起了疑心。等陈某离开后不久,田某便开着车跟着上去。 果然还没走多远,田某就发现妻子陈某和一个陌生的男子站在路边卿卿我我,行为举止异常亲密。气愤不已的田某,当即一踩油门挂上挡,直接撞向了两个人。 好在两个人反应及时,田某并没有对他们造成伤害,不过也因此摔倒在地上。 不过田某并没有就此罢休,从车上拿出平时工作用的一根撬棍,开始对两个人进行殴打。 愤怒早就代替了理智,在田某一次又一次的锤击之下,男子吴某很快便不动弹了,而陈某也因此受了伤。 事情发生之后,恢复理智的田某打电话报了警,并在原地等待。 后来经法院的判决,田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之后,吴某的家属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田某赔偿各项损失180万余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吴某与陈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不过田某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泄愤为目的,剥夺了吴某的生命权,给吴某的家属带来一定的伤害,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判决田某赔偿医疗费89000余元,丧葬费66000余元,合计155985余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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