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昌准备处决一个逃兵,写手令时“毙”字不会写,就想改成打200军棍,可棍字也不知道怎么写,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底细,便说道:“这兵胆大包天,敢临阵脱逃,不能轻饶。” 这句话一出口,满屋的人都立刻低头不语。堂屋里墨香未散,张宗昌右手还攥着毛笔,却已经没打算再写下去了。他知道,哪怕纸上只留下一个“立”字,也足够唬住下面这些兵。 那天的风很大,军营外的旗帜翻卷得像快要断裂的麻绳,张宗昌却披着狐皮大氅坐在太师椅上,身后挂着“军纪如山”四个金漆大字。没人敢笑,但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司令又栽在字上了。 张宗昌出身贫寒,早年在山东潍县混迹市井,没上过几天私塾。十几岁便随人闯关东,给人扛货、卖苦力,一脚踏进军营后,靠着一身的狠劲和拳头,连升数级,终成北洋军阀中杀伐果断的猛人。可惜,刀枪玩得利落,笔墨却始终是软肋。 而偏偏他最不能容忍别人提这茬。张宗昌有种怪脾气——越不擅长的事越要硬撑。他身边的幕僚常劝他:“司令,手令文书交给我们写吧,您过目就好。”张宗昌甩胡子冷笑:“老子是总司令,连命令都不亲笔写,叫底下人怎么服?” 这一日,一名士兵因在前线阵前逃跑被抓回来,军法无情,理应处以极刑。张宗昌大发雷霆,叫人备好纸墨,打算当场下令“立毙”。他一挥而就写下“立”字,可当笔锋要落入“毙”字那一撇时,顿住了。 他皱眉苦思,心里默念:是右边一个“比”字还是“毕”?下面的撇捺先还是横折先?越想越乱,越写越怕,汗珠顺着鬓角滑落。他想硬写,又怕一旦写错,被下属看出破绽,丢了威风。 “那就改打军棍。”他心中一动,索性换了主意,心想:打他二百军棍,也够教训了。于是提笔打算写“重责二百军棍”。结果刚写了“重责二百”,又卡在了“棍”字上。 那一刻,张宗昌沉默许久,手里的笔也没了动静。他突然一笑,啪地把笔扔在案上,站起来,目光犀利地扫过屋内众人,喝道:“这兵胆大包天,敢临阵脱逃,岂能轻饶?来人!拉下去——重处!” 副官立刻领会他的意图,挺身答道:“是!按军法重处!”卫兵不敢多问,赶紧将逃兵带下。没有人追问“重处”是棍还是刀,也没人提起那纸上戛然而止的半句话。 “面子这东西,有时候比命还要紧。”这是张宗昌在一次宴席上说过的一句话。纵然识字不多,他却深知在军中若失威望,比写错字还要命。 实际上,这并不是张宗昌第一次“为字所困”。他曾大手一挥,命人收集自己写过的诗句出版诗集,可稿子一经流出,便引来哄堂大笑。诗中有言:“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大炮开兮,轰他娘。”粗鄙、直白、毫无文采,却被他自诩为“白话新诗”。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还曾在晚宴上向客人朗诵这些“佳作”,目露自豪之色,仿佛这是对抗“文人酸腐”的胜利。实则不过是一介草莽,穿着锦衣,走进书斋,却不知墙上诗句为何物。 但讽刺的是,正是这样一个文化程度几近文盲的军阀,曾执掌一省兵权,指挥千军万马。在民国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枪杆子说话远胜纸笔文章。张宗昌懂得如何用铁血维持秩序,也明白即便他认不全字,只要手里有兵,照样能让满堂人俯首称臣。 只是,权力再大,纸上总会留下痕迹。那天留下的半张手令,成了副官茶后闲谈时的一段笑谈。人们私下议论:“司令又认不出‘毙’字了。”但这种话,只能在烟雾缭绕的帐篷后,或饭局酒酣耳热之际,轻声念出,从没人敢正面提及。 “一个时代的荒诞,往往不是它多残酷,而是太多假装的严肃。”张宗昌的威风,其实就是这些假装搭起来的戏台。台上是杀伐果断的将军,台下却藏着识字不多、胆大心虚的小人物。他的兵符,是刀;他的羞愧,是笔。 而那位临阵脱逃的士兵,究竟有没有被“从重”处置?史料未详。但从后来的档案来看,那年确实没有执行死刑的记录,反倒是几名轻罪兵领了军棍处分。 或许,那一场张宗昌的“文化危机”,最终救了那士兵一命。命运的吊诡,往往比小说更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