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认定原件有相关规则。最高院《证据规定》指出,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等可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原件。 在实际案例中,有一起无合同原件的民事债务案,原告拿出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电子发票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被告质疑其真实性。法官审查时,关注形式、发件人、消息完整性,以及各材料间时间金额能否对应等。最终,因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事实链,法院支持了原告。如今线上交易频繁,电子数据作证据会越来越常见,认定规则也愈发重要。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认定原件有相关规则。最高院
西北大叔爱娱乐
2025-11-17 06:15:48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