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在长治狗主反杀案庭审中发言: 被告今年60岁,原告带着恶犬私闯民宅,围殴被

面包脑袋 2025-11-15 09:52:35

李律师在长治狗主反杀案庭审中发言: 被告今年60岁,原告带着恶犬私闯民宅,围殴被告,导致被告鼻骨骨折,全身淤青。被告反击原告,被控故意伤害。 有网友说:上门打人时被打人报警五次,没到!被反杀时被害人报警到场?是路上不便吗? 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围,而不是顾意伤害,或防围过当,私闯民宅行凶,是严重恶霸行为,应负法律责任,想让人民安心生活,就必须严惩恶霸,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安心生活。 有法律解释规定:对正在进行的杀人强奸挷架抢却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防卫,一般来说无防卫过当。 屠夫一家看似弱小其实十分凶残,狗主一家看似强势其实一群弱鸡。凡事不能看表象,多分析分析问题本质。死者纠集几个家人上门讨说法本意是想威胁教训一下杀狗者,顺便多要点赔偿,并无任何杀人赔狗命的意图。但没想到被告方申某是杀猪匠出身,战斗力极强,以一敌四都能全身而退对方却全都倒下。这真是应了那句话,无能者声势大,会吠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出声。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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