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在街头持刀对抗民警,附近一名男司机驾驶路虎车一脚油门撞飞该男子,随后这名持刀男子被警方制伏。11月13日,北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正在新闻》,他们有为路虎司机向郑州民政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被告知(见义勇为行为)是由公安系统认定的,这年头啥人都有。 评论: 歹徒持刀威胁生命司机见义勇为阻止,这不算见义勇为?难道还要等伤害几个人的生命才能阻止?以后凡是意图伤害而阻止都算是见义勇为。 任何歹徒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有警察以外的人参与进来的,除非由警察要求,这个司机的行为如果不进行遏制,那么以后大家都可以在有警察到场的情况下杀而除之吗? 这种是属于恶意的见义勇为,不应该提倡,男子只是持刀,也没伤人,就算抓到了最多也不到三年,罪不至死,而路虎司机直接撞人的行为等于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应该给予处罚,并赔偿伤者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 他这个是故意伤害。已经有公安在现场处置。而且也没有威胁饭别人安全。至少他还没行凶吧。他这样开车撞过去。就是故意伤害。应该判刑才对。不然以后只要看到罪犯是不是就可以撞过去。 个人认为,对方并未超越底线失去理智,未对任何人造成实质伤害的前提下,路虎司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个人没有执法权,没有审判和裁决权,更不能认定这种行为方式是见义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