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为什么没有违反"党政干部不准经商"的规定? 很多人有个疑问:1984年国家就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了,柳传志当时是中科院计算所的干部,为什么他还能创办联想?这不是明显违反规定吗? 其实,这里有个重要的历史背景: 1984年确实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但这个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在职"党政干部直接经商。 而柳传志的情况是: - 他在1984年创办联想时,保留了计算所的干部身份,但联想是作为计算所的"三产"(第三产业)企业成立的。 - 当时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创收",允许科技人员"下海"经商,政策执行有一定的灵活性。 - 后来随着政策收紧,柳传志逐渐辞去了公职,完全转为企业家身份。 所以,柳传志的情况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他的经商行为在当时的政策框架下是被允许的。 他后来获得的"改革先锋"等荣誉,是对他在改革开放中推动科技产业化、带动中国IT产业发展所做贡献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