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摔碎百万玉镯索赔酒店,法院判决曝光:这3个真相戳破多少人的心结 “100

牧马人 2025-10-17 22:22:26

大妈摔碎百万玉镯索赔酒店,法院判决曝光:这3个真相戳破多少人的心结 “100万!这镯子是我家传的宝贝,你们酒店必须赔!”云南保山某酒店的大堂里,57岁的邓大妈攥着断成三截的玉镯,情绪激动地拍着前台桌面。可酒店经理的话却让她瞬间炸毛:“拖鞋上明明白白写着‘禁止穿入浴室’,是您自己不看提示,怎么能赖我们?”这场闹剧最终闹上法庭,判决结果一出,网友们直呼“大快人心” 。 事情得从邓大妈的一次旅行说起。那天她和女儿入住酒店后,先去泡了温泉,回房又洗了个澡。换好衣服后,她特意把防滑塑料拖鞋换成了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想着“这鞋轻便,取个棉签更方便”。可刚踏进还留着水渍的卫生间,脚下突然一滑,她慌忙伸手去抓门把手和浴室门,人没摔倒,左手腕上的玉镯却狠狠撞在玻璃门上,当场断成了几段。 邓大妈当即找到酒店讨说法,列出的“罪状”条条直指酒店失职:“浴室玻璃门关不严,水全溅到外面了”“卫生间门口有斜坡,连个警示都没有”“你们的拖鞋根本不防滑”。更惊人的是,她张口就索要100万赔偿,外加5万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这镯子在玉石市场问过价,值这个数”。 面对百万索赔,酒店当场喊冤。工作人员调出客房照片和实物证据:一次性拖鞋的鞋面上,“禁止穿入浴室”的黑色字体清晰可见;淋浴间墙上贴着“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卫生间角落还放着专用防滑地巾。“我们连防滑措施都备齐了,是客人自己不按提示来啊!”酒店经理无奈地说,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邓大妈既拿不出玉镯的购买凭证,也没有专业鉴定报告,仅凭一句“市场口头咨询”就敢要价百万 。 双方协商无果,邓大妈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了法庭。庭审时,她反复强调“是酒店设施有问题才导致意外”,而酒店则坚持“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在客人自身”。为了查清真相,法官特意到涉案客房现场勘查,结果却打了邓大妈的脸:淋浴间玻璃门能完全关严,正常使用不会积水;门口的坡度极小,根本不足以导致滑倒 。 更关键的是,法官查到了《民法典》第1198条的明确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只需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若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需自行承担责任。结合双方证据来看,酒店不仅提供了符合标准的防滑设施和警示标识,还在拖鞋上做了针对性提示,已经完成了应尽的义务。反观邓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沐浴后地面湿滑,却特意换上不防滑的一次性拖鞋进入卫生间,显然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 。 至于那“价值百万”的玉镯,法院更是直接戳破了水分:没有购置凭证、没有权威鉴定报告,仅凭证人证言根本无法证明其价值。而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因玉镯并非“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最终,法院当庭驳回了邓大妈的全部诉讼请求,还判决她承担5750元的诉讼费。听到结果的那一刻,邓大妈愣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笃定能赢的官司,竟然输得这么彻底 。 这个案例很快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这分明是想碰瓷”,也有人感慨“法院的判决守住了公道”。其实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烟台有客人穿酒店一次性拖鞋滑倒索赔房费,长沙有游客摔伤后起诉酒店,但判决结果往往取决于“双方是否尽到责任”。就像律师说的,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是“万能保险”,消费者自身的谨慎注意同样重要 。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出门在外,酒店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真不是摆设,一双拖鞋的提示里藏着的,既是对安全的提醒,也是对责任的界定。而那些想靠“随口要价”转嫁责任的念头,终究过不了法律这一关。毕竟,公平正义从不会偏袒“蛮不讲理”的一方。你是否支持取消汽车年检 你对秸秆焚烧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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