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天津,七名女高中生在宿舍离奇死亡,而唯一的幸存者却与尸体共睡一晚,事后幸存者理直气壮的表示:“我看着她们死的,但我不是凶手!” 刘珊珊是这起事件的核心人物,她出生在静海县一个务农家庭,父母靠种地维持生计。她在1998年读高三,年十八岁,成绩中等,在学校里长相甜美,曾吸引过一些男生注意。她和校外一个男生有过短暂交往,两人常在校门外碰面,分手后她的状态明显不对劲,饭量变少,晚上睡不安稳,常影响室友。她的床位在宿舍靠窗下铺,床头挂着一个深蓝色书包,里面放着一些个人东西。孙亚宇和她同岁,家在镇上,两人同班同宿舍,关系比其他人近一些,常一起走路聊天。孙亚宇睡在上铺墙角,性格安静,不爱掺和宿舍的热闹事,习惯早睡少说话。 其他六个女生张晓丽、王静、李娜、陈敏、赵薇、黄芳,年纪都在十七到十八岁之间,大多来自周边乡村,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多是农民。她们在宿舍里分工清楚,张晓丽管卫生,王静爱分零食,李娜常讲些小故事,陈敏成绩好常借笔记,赵薇和黄芳喜欢一起讨论作业。宿舍只有十平方米,八张上下铺挤得满满当当,墙壁刷成白色,地面是水泥,窗户对着操场,空气里常有饭菜的味道。刘珊珊分手后,曾多次拉孙亚宇去操场散步,两人去镇上农资店时,刘珊珊还问过农药的用途。其他女生平日里活跃,早自习后回宿舍时总推推挤挤笑闹,张晓丽开门,王静关灯,李娜借书爬上铺。 八个人日常相处还算融洽,但刘珊珊最近话少,孙亚宇常帮她打饭。宿舍晚间熄灯前,她们有时围坐聊学校的事,刘珊珊就坐在床边抱膝不插话,孙亚宇在上铺翻书偶尔应声。这群少女的生活本该简单平静,谁知一场意外改变了这一切。 宿舍楼三层西端的113房间,在1998年12月22日晚九点熄灯后,事情发生了。刘珊珊从书包里取出半瓶液体,倒进搪瓷缸,说是学校发的预防肺结核药水。张晓丽先接过去喝了两口,王静接着喝,李娜稍作犹豫也喝了,陈敏从上铺拿缸喝,赵薇和黄芳传着喝。刘珊珊自己也喝了两口。孙亚宇在上铺没动,说晚饭前喝过了。大约十分钟后,喝过的人开始不适,张晓丽捂肚子,王静滚到地上,李娜吐白沫,陈敏翻滚,赵薇踢翻水杯,黄芳和赵薇叠在一起,刘珊珊蜷在床下。 过程持续半小时左右,宿舍里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孙亚宇坐在上铺,看着七个人从动到不动。张晓丽先停,王静手松开,李娜颤动减弱,陈敏臂垂下,赵薇黄芳姿势固定,刘珊珊最后安静。孙亚宇没下床也没喊人,就这么坐到早上。次日七点,隔壁女生闻到气味推门看到七具尸体,脸呈紫色,现场乱糟糟,她扔下盆子跑去报告老师。 警方很快介入,检验缸里的残液,发现是甲拌磷农药,这种东西农村用来拌种子,毒性极强。法医检查尸体胃内容物,有晚饭的白菜粉条和农药,确认中毒在熄灯后。孙亚宇被带走,先说不知情,后来枕头下搜出农药说明书,她承认是刘珊珊让她去镇上农资店买的,买了500克瓶,还买了拌药杯。她说没下毒,也没拦着别人喝。刘珊珊的书包夹层里有遗书,笔迹鉴定是她自己写的,内容说自己活够了,跟别人无关。调查显示,刘珊珊因为失恋情绪低落,神情恍惚。 法院审理了三个多月,判孙亚宇包庇罪,坐牢三年。受害者家属联合上诉,说孙亚宇见死不救该判重罪,但按法律条文不构成故意杀人。这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报纸连登半个月,街头巷尾老百姓都在议论。静海一中的校长被撤职,宿舍楼加了铁栅栏。次年,教育局给全县中学配了心理老师,还规定住校生晚上九点必须查寝,宿管要巡视走廊。 113宿舍封了五年,等新宿舍楼盖好才重新用起来。一名办案的老警察退休后,还跟人提起现场的农药味,过了二十年都忘不掉。学校从那以后管理更严,早自习点名,宿舍门加锁。这起案子暴露了当时学校管理的漏洞,学生心理问题没得到重视,导致悲剧发生。
前几年,老家县城的某单位的一个小伙子晚上喝酒喝多了,便在路边睡着了。恰巧,一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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