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万买的房子不能住!2019年,成都李先生花光积蓄购买了一套法拍房,万万没想到

南坡青丝蛊 2024-06-17 17:45:26

68万买的房子不能住!2019年,成都李先生花光积蓄购买了一套法拍房,万万没想到,当他打算入住时,却发现房主竟然将房子租给了他的母亲19年,而李先生不但不能要求她离开,还要每月支付5000元的房贷,更令他崩溃的事,在调查过程中,李先生还发现了一个“残忍”的真相! 2019年,成都市民李岩经历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购房遭遇。 李先生作为一名普通上班族,他历尽艰辛凑足首付,通过法院拍卖程序以68万元的价格购得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产。 本以为就此可以圆了安居梦,谁曾想在准备装修入住时,却突然遭遇了一记重创。 要知道,为了实现自己的买房梦,李岩为了买房子奋斗了好久,终于凑够了首付,并且通过法院的法拍,以6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房子。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拿着房本,高高兴兴的准备入住的时候,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这套房子里还住着原来的房主,并且房主表示不会给他腾房子,一心欢喜的李岩就像被浇了一盆凉水一样,从头凉到了脚上。 后来他通过调查发现,这套房子的原房主周丽,在出售房产之前,竟然与自己72岁高龄的母亲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直至2033年到期,长达19年之久。 对于买家李岩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而且随着调查的深入,他终于发现了这起令人震惊事。 原来在2014年,即将出售房产的周丽,与自己的母亲签订了一份离奇的“租房合同”。 合同上写明,老太太以“以债抵租”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了68万元“租金”,租期长达19年。 而且根据李先生调查发现,很可能周丽根本就没有收到一分钱,而只是利用这一极为罕见的“租赁”合同,在出售房产后继续长期居住在这里。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法院拍卖程序中,这套房产价格为什么会这么优惠,如今李岩虽然名下有了一处房产,却不仅无法入住,每个月还得支付高达5000元的房贷。 更为讽刺的是,按照房产权的50年期限计算,到了2033年老太太的租约期满时,李岩才能真正拥有这处房产的使用权,而届时剩余的产权期限仅剩17年。 面对如此荒诞无稽的情况,李岩自然怒不可遏,他忍不住质问周丽,但后者却冷嘲热讽的说“你没看清楚公示信息关我什么事。” 无可奈何,李岩只能去找主持此次法拍的法院,但法院的回应是:拍卖时的租约信息早已公示,如果李岩有异议,只能自行提起诉讼。 根绝网友们的猜测,那份所谓的租约极有可能是原房主为规避法律制裁而精心编造的虚构合同,19年的租期、高龄租户以及异常昂贵的租金,种种迹象都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存在不可告人的阴谋。 原房主显然是在滥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原则,通过虚构租约来阻挠新房主的入住权,以期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 为了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岩别无选择,只能尝试继续努力搜集证据,以证明那份租约的虚假性,与此同时,他还不得不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开支并继续偿还每月5000元的房贷。 一时间,各方报道和舆论随之而起,普遍谴责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他人权益,更是公然挑战法治底线,舆论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堵塞法律漏洞,避免此类荒唐事件在社会上泛滥成灾。 人们期盼,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对可能被滥用的法律原则做出明确限制,从而切实防止别有用心者钻空子、玩弄把戏,营造一个真正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在此过程中,李岩的努力维权之路值得肯定,作为一名普通百姓,他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关乎个人的切身利益,更彰显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公平正义虽非一蹴而就,但终归是一个可以不懈努力的方向,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持之以恒,我们才能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澎湃新闻 《花68万元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原房东把房子租给母亲19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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